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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魏某律师微博曝光与梦鸽短信:梦鸽对我评价高 [打印本页]

作者: 现代化研    时间: 2013-9-28 10:23
标题: 魏某律师微博曝光与梦鸽短信:梦鸽对我评价高
【中华论坛】魏某律师微博曝光与梦鸽短信:梦鸽对我评价高

发表于:2013-09-27 20:48:21

作者:揭幕内参

级别:大元帅  等级20

魏某获缓刑律师得意:梦鸽对我评价高



李某某等强奸案被告魏某辩护律师李在珂微博截图

  新浪娱乐讯  备受关注的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今日(13-9-26)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李某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而同案的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对于这一差别较大的结果,魏某兄弟的代理律师李在珂颇有一种“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的意味。在宣判结束后,他连发多条微博,更曝光李某某母亲梦鸽曾给他发的短信,表示梦鸽曾对他的人品和能力评价很高。
  此前,在13-8月29日的庭审结束后,梦鸽曾通过媒体发声,将矛头直指李在珂,称其为名利仕途曾向自己争取为李天一辩护,并且他因未如愿而“怀恨在心”,“诱导他的当事人说伪证”,更爆出曾收到的李在珂短信:“我今天让你笑,明天我就让你哭。”
  而今天的宣判结果,似乎也暗合了李在珂的心理,李某某被判10年有期徒刑。李在珂在法院外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像李某某的代理律师那样进行无罪辩护,“魏某(兄)可能被判8-9年。”显然是在表明梦鸽没有请他做代理律师、并听取他的意见是个错误。
  在微博上,李在珂也连发多条信息,庆祝自己的“胜利”。当天下午,他又曝光梦鸽在7月曾给他发的短信,表示梦鸽曾对他的人品和能力评价很高。短信中,梦鸽礼貌的称李在珂为“您”,称赞他的意见是“真知灼见”,并表示“谢谢您为孩子费心,来日方长,容我后报。”
  李在珂在微博上再次强调,“梦鸽曾经对本人的人品和能力的评价还是很高的,今天北京市海淀法院对李某某的判决也证明了本人的能力和人品!”


作者: 现代化研    时间: 2013-9-28 10:26
有计有谋!
律师的工作就是说服法官轻判少判!
法庭审理是心理战!
李在珂是个有丰富经验的律师。
能把两人辩护判成缓刑--不用坐牢了!这对当事人是相当了不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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