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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4 09: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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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立法要求高官公开个人财产【2】
2012年11月25日19:36 来源:中国日报网站
修宪由人民提意见
在这次会议中,越南国会代表还通过《组织征集人民对1992年宪法修正草案的意见》决议。据此,从2013年1月2日到3月31日,越南将通过各种方式征集对1992年《宪法》修正草案的意见,目的是发挥越南人民“当家做主”权,同时创造越南人民在立宪工作中的共识,并让《宪法》“体现出越南人民的意志和愿望”。
越南国会还以90.16%赞成票通过了“关于继续试点展开执达吏制度的决议”。“执达吏”或称“承发吏”,类似于中国人民法院的执行庭,目的是提高越南的司法机关的执行效力。越南国会指定政府直接负责管理到2015年12月31日之前在中央直辖市和一些省份试点落实执达吏制度的工作,对落实情况进行评价与总结并向国会于2015年底召开的会议作报告。
此外,越南国会还表决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根据这项草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月收入400万越南盾提升至900万越南盾。越南国会认为,这一调整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但符合实际情况,因此会得到越南民众的拥护。据悉,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于明年7月1日生效。与此同时,本届会议还要求越南各传媒机构“负责任地宣传并创造便利条件让人民献言献策”。
在本届国会会议期间,越南国会代表十分积极地对政府行使监督的权利。
12-10月22日,越南总理阮晋勇在开幕式上就曾说,他为未能尽职监管国企尤其是大型央企,导致该国国有企业低效及违法经营,由此给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和严重后果,向国民道歉。14日,两名国会代表对阮晋勇治理国内经济不力提出尖锐批评,并建议后者引咎辞职。“(政府官员)应开启(主动)引咎辞职的政治文化。”一名国会代表称。
21日,越南国会通过了《对由国会、人民议会推选或批准的领导人投信任票》决议。
根据该决议,越南国会将对由国会、人民议会推选或批准的越南政府高级领导人的任务落实效果、权限执行、政治品质道德、生活风格将展开信任投票。确保由国会、人民议会推选或批准的领导人所须具备的标准,确保国家机构稳定运行及效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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