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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09: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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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27刀杀怀孕8个月妻子二审开庭2
博士27刀杀怀孕8个月妻子二审开庭2
被告辩护
没想骗保对惨剧表示歉意
法庭上,穿着囚衣的左启华说话声音细小,多次被法官和律师提醒后声音变大了些,然后又小了下去。
被告左启华的辩护律师称,左启华平时表现良好,有校方和其家乡定州出具的证明。“被告是初犯、偶犯,因家庭矛盾引发,未给社会造成严重影响,应从轻判决。”
左启华坚称,杀人系因争吵而起,杀人的水果刀是屋内桌子上原有的水果刀,他还反复表示自己购买保险并非为骗保,并始终拒绝承认曾拨打保险公司报险电话。面对报警后被限制人身自由所以很难说得上是自首的指控,左启华说:“有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没有人看着我(我有时间逃跑,但没有)。”
庭审中,左启华再次将杀人原因归咎于妻子性格强势,但他也承认,自己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未能合理处理家庭内部矛盾,一手制造了这桩人间惨剧,毁了两个家庭,“我表示道歉”。
庭审持续近两个小时,未当庭宣判。原告亲属情绪激动,指责左启华认罪态度不够诚恳。
左启华被法警带离法庭时,转身回望了一下坐在旁听席上的母亲和患有智障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哥哥,两人望着左启华,沉默不语。
死者石景荪的父母再次哭倒在法庭上。
案件回放
2011年1月1日19时许,左启华穿女式服装潜入新乐东方美院教职工公寓1号楼,27刀杀死妻子石景荪,其中11刀为致命伤,两刀贯穿腹内胎儿头部。
1月1日21时,左启华乘坐出租车返回定州老家。
1月2日11时许,返回新乐的左启华报警,新乐警方介入调查。
1月3日,左启华供述自己就是杀人凶手。
1月4日,本报刊发独家报道《怀孕8个月女教师学校公寓楼内惨遭杀害》。
7月19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新乐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左启华第一次面对公众。
12月10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左启华被判死缓,并赔偿死者家属16153元丧葬费。
12月21日,石景荪家属拿到判决书,表示不服判决,将上诉。此后,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同意抗诉。
2012年6月6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石家庄市中院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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