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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湖南一国土局长开野味店 当事人称被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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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9 16:32: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有网友举报湖南衡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庾江荣非法开设野味店,店内食材多为保护动物。今日,被举报人庾江荣向新京报记者否认举报内容,他表示这可能是有人“泼脏水”。目前,当地纪委已介入调查。

网帖称,庾江荣所开野味店位于衡阳县西渡镇德庆路和夜宵一条街交叉路口一民宅(三楼),店内供应野鸡、野鸭、野鸽子、竹鸡、野獐、猫头鹰等保护动物。

举报人称,经常看到庾江荣开着车号为湘D.5389D的公车,带国土局官员来野味店消费。

当地一名接近国土局的消息人士说,庾江荣以他妹妹的名义开野味店,野味店所在小区居民都知道,经常能看到庾江荣和国土局官员来消费。

另一名当地知情者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去过这家名为“桔子洲商务会所”的野味店,店里野味单价很高,猫头鹰280元一份,野鸽子138元一份,野生大黄蛇680元一份,野獐和竹鸡100多元一份。

这名知情人称,11月17日中午,亲眼看到一份野生大黄蛇端进庾江荣所在包间,庾江荣的妻子坐在台前记账。

今日上午,新京报记者联系到涉事衡阳县国土局局长庾江荣,他对此予以否认。庾江荣说,没开野味店,也没在野味店吃过野生动物,网上有人故意给自己“下套、泼脏水”。相关情况衡阳县纪委已经在调查。

对于知情人士拍到的庾江荣出现在野味店的照片和视频,庾江荣表示,可能是伪造的。

衡阳县纪委一名负责人对此事回应称,“不是这么回事”,纪委正在调查。


事实+


公务员不可以经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可以辞退。

现象:公务员做生意越来越多

公务员不能直接经商,但是类似的情况却很多。调查发现,七成以上的受访者表示,公务员做生意现象的隐蔽性在逐渐增强。正如调查结果所显示的,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一般都是以他人名义办理有关经营证照,日常经营活动则由聘请的亲戚或朋友打理,自己只在幕后操纵。还有的领导干部自己既不经商,也不办企业,而是直接将个人资金以入股形式投放到对其有制约管辖权的企业,年底按股分红,坐享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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