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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报:50万大学生退学对高校是鞭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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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0 13:39: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者:陈才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1-10-20 9:40:21


中青报:50万大学生退学对高校是鞭策


日前,第三方教育机构麦可思公司发布的调查显示,今年约六成新生不满高校入学教育,国内每年约50万名大学生退学。在被调查的2011级大学新生中,仅有40%对学校的入学教育表示满意,其中高职高专院校新生的满意度最低,仅为35%;男生满意度比女生平均低9个百分点。(《长江日报》10月19日)

每年50万名大学生退学,听起来有些令人咋舌,其实所占比例并不大。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总数2285.15万人,近两年继续增长,50万退学大学生占在校生总数仅约2%。如今高校大扩招,读大学变得很容易,学生也有了更多的选择权,放学校的鸽子(录取后不报到)、炒学校的鱿鱼(中途退学),也就不难理解。

事实上,美国高校中新生辍学的情况屡见不鲜,尤其是入学后的前六周。从大学第一年到第四年,有40%的学生因各种原因未完成学业,在两年制的社区学院中这种情况更严重。最为世人津津乐道的是比尔·盖茨,他1976年从哈佛大学退学创业,后成为世界首富;乔布斯、戴尔等人亦有过辍学经历。

虽然我国高校多半是公立学校,但除军校和部分师范类院校外,大部分高校都提供的是收费教育,因此学生与学校实际上是一种松散型契约关系。学生填报志愿,并通过高考选择高校,录取后缴纳一定的学费,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学校通过录取手段选择学生,收取学生的学费后,为学生提供高等教育产品。在这个过程中,双方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并通过订立“合同”,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大学生主动退学,实际上是在行使自由选择权。如果高校提供的教育产品不能令学生满意,那么学生完全可以随时“终止合同”。

学生自由选择权的扩大,对整个教育的发展而言,是一种进步。正如教育专家熊丙奇所言,衡量一个教育制度的好坏,应看学生的教育选择权限大小。在高等教育资源严重缺乏的年代,考生只要有大学上,谁还管学校知不知名、专业对不对口?现在不一样了,在高等教育逐步平民化的同时,越来越多民校、港校以及国外高校已经投入竞争,学生就可以“货比三家”了。在这个意义上,大学生主动退学,对高校其实是一种鞭策和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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