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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尔男子东京蒙冤15载,DNA检测得洗脱
2012年06月09日11:15
新华社特稿(胡若愚)尼泊尔男子戈文达·普拉萨德·迈纳利15年前在日本首都东京卷入一桩轰动一时的强奸杀人案,获判无期徒刑。东京高等法院7日裁决,新的脱氧核糖核酸(DNA)检测证明这名尼泊尔人无罪。迈纳利当天获释。
无罪
东京高院主审法官小川正持在判决书中说,DNA检测提供“明确证据”,应认定迈纳利无罪;检测结果同时表明,不能排除另一名男子是真凶的可能性。
东京高院下令停止执行迈纳利的刑期,要求东京地方法院重新审理这起奸杀案。
迈纳利现年45岁,先前在横滨刑务所服刑,当天下午出狱。
执法人员稍后把迈纳利移交给东京入国管理局横滨市分部。日本法务省说,迈纳利的留日签证1997年5月20日、即他遭谋杀指控的那一天过期,现在属于非法滞留。共同社推测,入国管理局会把迈纳利遣返回尼泊尔。
陈案
迈纳利所涉案件1997年3月19日发生在东京都涩谷区:东京电力公司一名单身女职员在家中丧生,时年39岁,死因为窒息,生前遭受性侵犯。
东京警方同年5月逮捕迈纳利,指认他抢劫和谋杀。迈纳利曾在一家餐馆打工,与受害人相识,承认曾与她发生性关系,但坚决否认杀人。
东京地方法院2000年认定,受害人生前每天下班后和周末兼职做应召女郎,曾两次与迈纳利见面,提供性服务。
检方列举一些“间接证据”,如警方在受害人所住公寓的卫生间发现安全套,DNA检测认定残留精液属于迈纳利;又如,迈纳利持有公寓的钥匙。不过,这些都不构成指证迈纳利的直接证据。
东京地方法院在2000年4月一审中认定检方提供的证据不足,裁定迈纳利无罪。检方上诉,东京高院8个月后二审推翻地方法院裁决,判处迈纳利终身监禁,即日本仅次于死刑的最重刑罚。
日本最高法院2003年维持东京高院判决。迈纳利2005年向东京高院提出申诉,要求重审。
洗冤
律师团一再要求和媒体关注下,东京地检厅去年7月对受害人体内残留的精液和案发现场发现的一根体毛重新作DNA检测,比对受害人大衣上血迹的DNA样本,确认与迈纳利的DNA样本不符合,属于“第三人”。
东京高院说,检测结果足以“合理质疑”对迈纳利的定罪并怀疑真凶是“第三人”。主审法官小川说,如果当初获得这一检测结果,法院不大可能判迈纳利有罪。
迈纳利的家人和支持者7日上午在东京高院外等待判决。得知判决结果,迈纳利的妻子拉达和两个女儿相互拥抱,几乎喜极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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