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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一名医生搞外遇与小三签“性爱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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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9 09:21: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台湾一名医生搞外遇与小三签“性爱契约”

2012年08月19日04:00来源:人民网



台医师和女业务员开房间时,老婆已找征信社跟监,因此法官判定通奸罪成立。



台医师表示性爱契约是老婆造假,他将会继续上诉。

  人民网12-8月14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一名在台中荣总担任麻醉科的已婚医师,结识一名药厂女业务员,两人不但发生畸恋,甚至还订定"性爱契约",两人分别以"狮子王"和"小花豹"为昵称,契约内明定"狮子王需每天陪小花豹做爱",彭妻事后捉奸并提告求偿2百万。2人通奸判刑确定,士林地院13日再宣判须连带赔偿55万元。
  这起"性爱契约"案发生在台中市。2010年9月中旬左右,彭姓医师的妻子意外发现丈夫的电子信箱的寄件备份内,内有一封名为"七夕礼物"的邮件,好奇打开一看竟是丈夫与陈姓女子的性爱契约,自称"狮子王",称陈女为"小花豹",定下契约月付4万元给陈女。 彭妻事后找征信社跟监,去年10月果真发现丈夫和陈女到旅馆"开房间",并搜证怒告两人通奸。事后两人辩称到旅馆拿资料,但彭妻在现场沾有两人体液的卫生纸团,彭男事后写悔过书向妻子忏悔,请求妻子原谅。
  法院认为两人犯行明确,6月判处彭、陈各5月和4月徒刑定谳。 彭妻另提民事告诉,向两人求偿2百万,但两人反控彭妻以简讯、电子邮件散布两人照片到公司,诋毁两人名誉,甚至还让陈女因此失业,主张彭妻怨恨已获宣泄,求偿金过高。法官认为彭、陈两人已破坏彭妻的婚姻关系,事后审酌彭男结婚6年,彭妻原本是家庭主妇,事后到诊所当护士、陈女无业的情况下,判彭、陈两人须连带赔偿彭妻精神抚慰金55万。
(田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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