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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理:“缓刑犯”也可以做“中国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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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9 09:18: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张文理:“缓刑犯”也可以做“中国好人”

本报记者 王磊 通讯员 孙亮 《 中国青年报 》( 2012年02月19日   02 版)

    在安徽省黄山市乌石镇清溪村,有一个叫张文理的农民,他因盗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可是当他在接受社区矫正时,却因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抢救伤员而被评为“中国好人”;日前,他又当选黄山市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十大新闻人物”、2011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的事迹在当地被传为了佳话。

    去年的一天,一阵急促的救命声打破了山区的宁静。正在山上采茶的张文理突然接到同村村民谢旺宝的电话——有一辆双排座货车翻入山下的清溪电站水库中。

    张文理迅速放下手中的茶筐,直奔3公里外的事故现场。只见货车整体沉入水库中,车上的5人全部受伤,其中两人伤势较重。一名50多岁的男性耳朵出血,面色苍白,躺在地上讲不出话来。另一名女性的大腿被车窗玻璃割破,鲜血直流,她在痛苦地呻吟,情况十分危急。

    张文理一边协助伤者自救,一边拨打110报警。营救过程中,他帮助伤员简单包扎,又联系本村的一村民用车将伤员送至附近医院抢救。张文理一直坚持在原地保护现场和财物,直到下午4点多才默默离开。因救治及时,两名重伤员脱离生命危险。

    事后,张文理被黄山区司法局给予记功奖励。黄山市文明办认为,社区矫正期间,张文理在别人危难之时迅速行动、积极救人,对挽救重伤员生命起到重要作用,将其事迹上报候选“中国好人”。

    “得到这个荣誉,我感到很意外,我所做的是每个人都不会袖手旁观的事情。”得知被评为“中国好人”时,张文理表示,“只有遵纪守法,积德行善,才能对得起这个社会。”

    去年4月25日,张文理因犯盗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在黄山区乌石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在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的教育、引导下,张文理悔过自新,用浸透爱心的实际行动洗刷人生的污点。

    为村民修路、帮助老人拉货……张文理坚持行善,服务乡亲,遇见别人有难,毫不犹豫伸出援手。今年春节期间,张文理骑着摩托车车经过山口时,看见一个人满脸是血,躺在路边,一辆摩托车摔倒在身边。

    张文理立即停下车,问伤者有没有报警。伤者说手机没有信号,无法报警。他马上骑车赶到附近村民家中,用固定电话拨打110报警,并联系救护车,随后迅速折返事故现场。这时候,刚好清溪村党支部书记汪美兰坐车经过,发现有交通事故立即把车子停下来。大家一起把伤者扶上车送往黄山区人民医院救治。

    “他人本身并不坏,之所以做错了事,主要是因为原先交友不慎。社区矫正后,人变得更有责任感了。”汪美兰这样评价道。

    有网友评价:“为恶易,为善难,继续努力”、“浪子回头金不换,张文理是脱胎换骨的真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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