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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曝上海"钓鱼"执法内幕:"钓饵"可得3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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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8 08:47: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知情人惊曝上海"钓鱼"执法内幕:"钓饵"可得300元


2009年10月17日 15:46 


  北京消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上海一白领发帖称自己好心搭载一个自称有病的男子,不料男子上车后突然拔走车钥匙,随后冲出多个交管执法人员,由于自称“有病”的男子主动要求给钱,交管人员坚持认定这位白领涉嫌非法营运。这类“钓鱼式”执法打击黑车的方式引发了广泛争议。近日当事人张军通过维权律师郝劲松,起诉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要求对方撤销处罚并承担诉讼费用。

  一个月前,深陷“钓鱼案”的执法大队曾就执法方式进行高调回应。该大队曾在中共闵行区委员会党务公开网发布了《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出“新招”整治非法营运》一文。文章声称,该大队二中队面对取证难题积极应对,想出了取证和查处分步进行的执法新招,进行先取证后查处。

  几年来,上海市闵行区、宝山区等市郊的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直存在着这样一种执法方式。他们往往通过“埋伏”作战,“当场抓获”正在进行“非法营运”的私家车,并处以1万至2万元的行政罚款。他们在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拥有收取行政罚款的专用账号。

  另一位“钓鱼案”的当事人陈瑞勤是上海市爱慕园林绿化公司的职员。两年中,他已两次将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告上法庭。陈瑞勤告诉记者,他在两年的密访中发现,“钓头”和执法大队的关系非常密切。仅在闵行区,就至少有3个“钓头”,手下有100多个“钓钩”。“钓头”和“钓钩”往往是一个村子出来的老乡,一呼百应。

  更让人震惊的是,在闵行区,“钓钩”每“钓”到一位私家车司机,便可获得300元人民币,“钓头”则提取200元。宝山区给“钓钩”开出的价格也是200元,南汇区250元,奉贤区则是600元。“钓钩”用这些钱准备录音笔等工具。一个成熟的“钓钩”,月收入少则两三千元,多则五六千元。而“钓头”每月能净赚1万至2万元,一年可达十几万元。

  同时,另一份文件引起了公众的注意。在《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07-2008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中提到,在两年时间里,该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市总队和区建管局下达的预定指标任务”。

  知情人士透露,这便是上海各大交通执法大队与“钓头”之间的“双赢”状态,正是“先取证后查处”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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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8 09:05:51 | 只看该作者

上海市政府回应闸航公路"不规范执法"

上海市政府回应闸航公路"不规范执法"
迅速查明事实 及时公布结果  


2009年10月17日 17:20:17  来源:东方网  




    资料图片:图为"90后"司机孙中界。(资料来源:东方网)

    09-10月14日发生在浦东闸航公路上的涉嫌非法营运交通行政执法一事,引起上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上海市政府已明确要求浦东新区政府迅速查明事实,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公布于众。

    据了解,来自河南的90后司机孙中界日前向媒体投诉,14日晚7点多,他驾驶面包车却遇“不规范执法”,被上海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指认涉嫌黑车经营,车辆被扣。回公司遭指责,为表清白孙中界回家砍断自己的小指。孙中界始终坚持,自己未同意男性乘客上车,也没有讨要车费。

    上海市政府强调,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依法维护正常的交通营运秩序,依法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采用非正常执法取证手段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东方网记者朱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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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8 09:16:03 | 只看该作者

上海司机疑遭“钓鱼” 为证清白割腕自杀

上海司机疑遭“钓鱼” 为证清白割腕自杀


【 2009-10-16 10:04 】 【来源: 红网 】





有关部门给出的处理单据


被指非法营运后,年轻司机希望有关部门给出权威证据。

  新闻晨报10月16日报道前天晚上7时许,浦东新区闸航路、召泰路路口附近,一名年约20岁的年轻人站在路中央拦车。此时,上海庞源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的司机孙中界正驾驶一辆金杯面包车路过。看到这名年轻人无公交车、出租车可搭乘后,他顺道开车将其送到了1.5公里外的目的地。然而,就是这不到5分钟的善意之举,却被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定为 “非法营运”。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年仅18岁的孙中界竟然选择了自杀,用刀砍向了自己的手腕。所幸同事及时制止,才没有酿成惨剧。但其手指被割伤,需住院治疗。

  司机遇路边强行拦车者

  据孙中界回忆,前天晚上7时许,他开车把厂里的工人送到闸航路近召泰路的宿舍后,就沿着闸航路往航头镇的方向行驶。刚开出没多久,就看到一名男青年突然从路边快步冲到路中央扬手拦车。“我当时是被逼着停车的,那条路只有2条车道,他一个人站在路中央,我不可能开车直接撞他,所以只能靠边停车。”

  孙中界停车后,这名拦车男子称要去航头镇,但天色已晚,没有公交车,附近也叫不到出租车,问司机能不能带他一程。此话一出,还没等孙中界回答,那名男子就一把拉开车门,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让司机把他送到闸航路的水泥搅拌厂。“他说很冷,能不能帮个忙。”

  孙中界曾经听说过“钓鱼”抓黑车事件,所以他半开玩笑地问了句:“兄弟,你是不是‘钓鱼’的?”对方没有应答,脸上表情自然。因为对闸航路的路况比较熟悉,孙中界知道公交车芦杜专线末班车是晚上6时许,当时7点已过,已经没车了。考虑也是顺路,于是他就开车将那名青年带到了水泥搅拌厂。

  在约1.5公里的行驶路途中,孙中界又一次询问了关于“钓鱼”的问题,这次问得更加直接:“兄弟,你不会是‘钓鱼’的吧?”那名男子依旧没有作答。在孙中界的印象中,这是他们整个路途中唯一说过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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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8 09:19:39 | 只看该作者

上海司机疑遭“钓鱼” 为证清白割腕自杀 2

上海司机疑遭“钓鱼” 为证清白割腕自杀 2


  胡同里冲出执法队员

  孙中界将车停在了水泥搅拌厂区域。就在停车的瞬间,那名男青年突然从裤子右后侧口袋里拿出了一叠钱,抽出一张放在了副驾驶位置前的台面上,随后侧身伸手去拔车钥匙。孙中界看到如此怪异行为,以为遭遇了抢车,试图猛踩油门,与前方一辆机动车相撞,以避免自己的车被抢。然而,几乎就在他踩油门的同时,那名男青年用左脚死死踩住了刹车。

  在车钥匙被抢后,孙中界还没有来得及将自己上衣口袋里的手机拿出来报警,就看到从路边一条胡同里冲出来好几个人,不由分说打开驾驶室的车门,将其手机夺走后,又将他强行拽下车,并将他随身携带的行驶证一起拿走。“几个人我没有看清楚,好像是从一辆停在胡同里的车上一起下来的,车的型号我也没有看清,我的衣服裤子都被撕破了。”

  孙中界被带上了一辆依维柯。在同一辆车上,他看到了3名与他有类似遭遇的司机。在车上,几名自称是执法队的人拿出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通知书和暂扣、扣押物品凭证,要求孙中界签名。孙中界看到有图章敲着“该车无营运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业务”的字样后,拒绝在上面签字。

  此后一个多小时,因为孙中界拒绝签字,他被要求不能离开。此时,他再次提出要报警,但对方拒绝还给他手机,也拒绝替他打110。双方僵持到晚上8时45分许,孙中界要上厕所,但对方仍坚持必须签字才能走人。万般无奈之下,孙中界只能签字。在他签字后,对方立即归还了手机,并允许其离开。

  年轻司机愤而自杀

  前晚9时许,由于无法接受助人为乐还要被扣车罚款的现实,孙中界用刀砍向了自己的手腕。所幸同事及时制止,才没有酿成惨剧。但其手指被割伤,需住院治疗。面对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出的调查处理通知书,孙中界说,希望有关部门能拿出确凿证据还他一个清白。

  面对“从事非法营运车辆”的说法,孙中界坚决否认。作为上海庞源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聘用的司机,孙中界所驾驶的浙ADS595金杯面包车尽管驾驶证上是个人的名字,但其实际用途是每天接送厂里的工人到各个地方工作,车辆在每天使用完毕后,必须开到厂里停放,根本没有闲置时间允许他做“黑车”生意。

  在一份由上海庞源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车辆管理登记表上,清楚地记着每一天车辆使用的地点。公司负责人表示,车辆的管理有着严格规定,司机不允许擅自开车外出,车辆的出发地和目的地都必须登记。这辆被扣的车是3年前购买的,目前行驶里程为10多万公里,这些行驶的里程全是公司日常营运所积累的,绝对没有做“黑车”生意。

  昨天下午4时30分许,记者来到调查处理通知书上所写的处理地址浦东新区惠南镇沪南公路9758号,门上挂着上海市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的门牌。门卫室的工作人员询问过负责接待采访的有关部门后告诉记者,领导都出去开会了,无法接受采访,让记者明天再来。

  记者对话年轻司机

  问:你为什么要自杀?你觉得扣车和接下来可能会面临的处罚比自己的生命更珍贵?

  答:我觉得自己是清白的,但是我又没地方说理。我想想好人居然没好报,而且还要被当作坏人,接受处罚,我想不通。我真的没办法,从签完字的瞬间开始,我就有要死的心了。

  问:按照你的说法,你之前都已经听说了“钓鱼”的人,那为什么会没有防备呢?

  答:唉,那人上车的瞬间,我就在想会不会是“钓鱼”的人,我就不想载他。但看他真的很可怜,天黑了,路上又没有公交车了,那人看上去有点瑟瑟发抖的样子。难道我这样的爱心有错吗?

  问:你觉得你是好心顺路免费带了一个路人,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你自己是清白的吗?

  答:我没有拿那个人的钱,是他主动放在我车上的,而且我压根就没想过钱的事。我手机被没收,我怎么取证呢?因为要急着上厕所,所以被逼签字。既然执法单位认为我涉嫌非法营运,那希望他们能拿出录音或录像证据,我愿意配合调查。

  问:你说自己是被逼的,你当初为什么不报警?

  答:在他们几个人抓我的瞬间,我就大喊:“打110,让警察来。”但是没有一个人理我,还说他们就是,我不知道他们说的“就是”后缀是什么,但当时我手机在第一时间已经被抢了,所以没办法报警,孤立无援。

  问:你觉得3天以后去处理时,能看到他们执法的录音或录像证据吗?

  答:我不知道,但是交警在处理电子警察违章时,都能看到违章的证据,我觉得这个行政执法局也应该提供,只有这样才能让人心服口服,否则我不服。

  问:如果以后开车再碰到路边有人生病或有困难要搭车,你会怎么办?

  面对这个问题,孙中界犹豫了很久,最终没有给出一个回答,也许他的内心正在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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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8 09:23:20 | 只看该作者

上海查非法营运内幕:上海闵行区罚没款5000万元背后有勾当

查非法营运内幕:上海闵行区罚没款5000万元背后有勾当


2009年10月16日 06:35 中国青年报


  此前,张军从未想过自己会和“官府”打官司。不过09-10月15日下午,这位上海市闵行区“钓鱼案”的当事人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他对官司的胜诉充满希望。日前,张军已委托维权律师郝劲松,起诉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要求其撤销行政处罚并承担诉讼费用。  

  同一天,另一场庭审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当事人江涛有着和张军相同的经历。今年6月21日,他因“顺路搭载”一男一女两名乘客,被宝山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当场抓获”。事后,他被以“用肢体语言与乘客商定价钱”为由,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当天,由于“双方意见不统一”,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宣布调解失败,择日宣判。

  “这很正常。之前的钓鱼执法案件,原告无一胜诉。”张军表示,他的起诉已于本月9日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不日即将开庭。

  小白领成了“大鲤鱼”

  连续3天,位于上海市郊的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大门紧闭。不到中午12点,原本用于“当场抓获”非法营运车辆的3辆面包车,便早早停在院中,处于“淡季”状态。停车场的工作人员表示,“好几天没看到刘队长来上班了。”

  而一个月前,深陷“钓鱼案”的执法大队曾就执法方式进行高调回应。该大队在中共闵行区委员会党务公开网发布了《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出“新招”整治非法营运》一文。文章声称,该大队二中队面对取证难题积极应对,想出了取证和查处分步进行的执法新招,进行先取证后查处。“灵活应用‘先取证后查处’方法,可有效缓解执法取证难问题,有利于维护客运市场稳定。”

  但记者今天在上述网站上没有找到这篇文章。

  “这是工作秘密。”谈及“先取证后查处”办法的具体内容,大队长刘建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表示。

  不过,亲历者张军将这一“工作秘密”披露给了公众。一个多月来,这位圣戈班集团中国磨料磨具公司的市场经理带领蜂拥而至的媒体,还原了不下15次现场画面。

  2009年9月8日下午1点左右,张军的“长安福特”停在了闵行区元江路与华宁路红灯前50米处。每天上下班,这个30多岁的白领就会驾驶私家车来往于家与单位之间。

  漫长的红灯等待时间,他右侧的副驾驶座窗前出现一名30多岁的男子,穿着一件白色T恤,“看上去不像是流浪汉,就是普通市民的样子”。该男子捂住腹部,声称“胃痛”,要求张军搭载一程。

  7分钟后,该男子“完全没有了胃疼的样子”,并主动提出,“我给你10块钱”。张军称,他当时立刻表示,“我是私家车,你胃疼才载你的,不要你钱,就放你在前面”。

  两分钟后,“长安福特”应男子要求,转弯,停下。该男子试图伸手拔出该车钥匙,随即与张军扭成一团。车外,七八名身穿黄绿色制服的执法人员,开始从东西南北包抄上来。

  此后的情形,当事人张军显然“不堪回首”。他被一名执法人员“揪住脖子”,另外两名执法人员则“反扣”他的手臂。他被押入一辆金杯面包车,该车停在北松路1358号上海市中马皮件有限公司的大院内。“长安福特”遭到扣押,那位男乘客则不知去向。

  15日下午,大院传达室的老师傅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证实,“这里常有执法大队的面包车,还抓过几个‘黑车司机’。”

  之后,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认定张军为“非法营运”,并处以1万元的行政罚款,交付罚款10天后可取回扣押车辆。而张军对执法大队提出质疑,那位身着白色T恤的男子是“钓钩”,而他正是“被钓的鱼”。

  刘建强则拒绝透露事件中搭车者的信息。不过,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声称,执法部门的确存有执法过程的录音,但“不便提供”。

  江涛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他之所以肯定自己是“钓鱼案”受害者,有一个重要原因。今年6月21日,他被“当场抓获”后,曾在同一个地方,重遇一男一女两位乘客。当时,他们正对着一辆桑塔纳要求“搭载”。江涛随即上前交涉,并且两位“乘客”身上有录音设备。

  郝劲松律师表示,根据以往经验判断,“钓钩”往往有两个特征:一是引司机到埋伏区,二是“试图拔车钥匙”。另外,“钓钩”往往携带录音设备,既然官方承认执法过程中的录音存在,“那么,上车的人无疑就是‘钓钩’”。

  执法大队与“钓钩”双赢

  在两天暗访中,一证件号为“沪,16337×”(为保护当事人,此处隐藏了末位数——记者注)的出租车司机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这位老司机一直在闵行区地带做生意。他向记者证实,所谓“钓钩”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

  几年来,上海市闵行区、宝山区等市郊的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直存在着这样一种执法方式。他们往往通过“埋伏”作战,“当场抓获”正在进行“非法营运”的私家车,并处以1万至2万元的行政罚款。他们在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拥有收取行政罚款的专用账号。

  “这很正常,真的黑车嘛,很难抓的。那么就找个‘钓钩’来,钓你上钩,让你做黑车,罚罚款喽。”老司机对此习以为常。他告诉记者,整个上海市至少有上千个“钓钩”。

  这位老司机告诉记者,每次执法活动开始前,执法大队都会先确定抓黑车的“地带”,然后带着“钓钩”前去踩点,一般一个区至少设置五六个点,一个点要抓至少5辆车。

  另一位“钓鱼案”的当事人陈瑞勤肯定了这一说法,他是上海市爱慕园林绿化公司的职员。两年中,这个小个子男人已两次将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告上法庭。

  2008年一个炎热的夏天,他驾驶公司面包车经过闵行区一片宽阔地带。一个20多岁的年轻男子以“热晕了”为名,要求“顺路载上一程”。5分钟后,这个男子拔出他的车钥匙。同时,陈瑞勤被几个身穿便衣的男子“当场抓获”。

  “当时,我根本没看出来他们是执法大队的,我要他们出示证件。”陈瑞勤对记者说。而这一要求,使他遭致了这伙人的毒打,他们自称是“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

  而令他震惊的是,他在执法大队的办公室里,遇到了一伙社会闲杂人员。为首的是30多岁的男子,个子在1米8左右,“穿着很干净,也不说脏话”。他还带了七八个小弟,这些小弟将陈瑞勤再次暴打了一顿。事后,陈瑞勤得知,这个30多岁的男子便是和执法大队来往密切的“钓头”,他手下至少有几十个“钓钩”。

  陈瑞勤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他在两年的密访中发现,“钓头”和执法大队的关系非常密切。仅在闵行区,就至少有3个“钓头”,手下有100多个“钓钩”。“钓头”和“钓钩”往往是一个村子出来的老乡,一呼百应。

  而更让人震惊的是,在闵行区,“钓钩”每“钓”到一位私家车司机,便可获得300元人民币,“钓头”则提取200元。宝山区给“钓钩”开出的价格也是200元,南汇区250元,奉贤区则是600元。“钓钩”用这些钱准备录音笔等工具。一个成熟的“钓钩”,月收入少则两三千元,多则五六千元。而“钓头”每个月能净赚1万至2万元,一年可达十几万元。甚至有的“钓头”开的是尼桑,“在上海早就买了房”。

  同时,另一份文件引起了公众的注意。在《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07-2008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中提到,在两年时间里,该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市总队和区建管局下达的预定指标任务”。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便是上海各大交通执法大队与“钓头”之间的“双赢”状态,正是“先取证后查处”的具体内容。

  采访中,中国青年报记者试图联系一名江姓“钓头”,但他的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除了“钓鱼”,还有“养鱼”

  和所有大城市一样,黑车问题一直是上海市容的“毒瘤”,尤其在闵行、宝山等郊区,或张江高科等交通不便的区域。即便不是上下班时间,QQ、捷达、桑塔纳2000、金杯等黑车也密密麻麻地占满了地铁口、人行道,甚至绿地。

  这些黑车往往明码标价,有着自己的标准。比如从闵行区莘中路搭乘黑车前往莘庄地铁站,6位黑车司机均告诉记者“10块钱”。而在闵行区老工业园区周边,皖字开头的牌照则是黑车的“身份证”。

  “我啊,被抓进去3次了,一次罚1万元。”暗访中,闵行区的黑车司机老于告诉记者。更有黑车司机被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抓了23次,放了23次,总计被罚20多万元。

  这个皮肤黝黑的男子表示,其实他很少承载陌生人,看到“面善的”才做一做生意。他强调,几乎百分之百的黑车都遭遇过“钓鱼”。

  他悄悄透露,他一个朋友的弟弟就是传说中的“钓头”,这一带一般是安徽阜阳人在做这一职业。黑车司机如果被扣了车,一般只要给“钓头”塞两条中华烟,就可以“早点取出车”。“钓头”跟执法大队长打个招呼,大队长签了“同意”就可以了。而张军的车则是在被扣押十天后才取到的。

  另外,执法大队开始行动之前,“钓头”偶尔会透露消息给关系好的黑车司机,这样黑车司机便可逃过一劫。

  “我还知道招‘钓钩’的标准呢。”老于说。他和陈瑞勤的说法不谋而合。“钓头”在招募“钓钩”时不分男女,一般有三个要求:一是长得干净,不猥琐,但也不容易被记住;二是衣服得穿得干净,至少得像个普通市民;三是容易被信任,“最好胖一点,和蔼一点,憨厚一点”。

  在记者亮明身份后,老于警告:“不要惹他们,出过命案的。”并且,他自称“出于保护”记者的安全,拒绝透露更多信息。

  “也就是说,黑车是执法大队养的鱼,我们是被钓的鱼。”张军愤怒地说。

  10月15日,中国青年报记者走访了相关政府部门。针对“有的黑车不到10天就解除扣押”这一问题,上海市闵行区信访办的一位女同志承认,“规章制度中的确存在漏洞”。

  面对媒体的诘问,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交通科“如临大敌”。作为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的上级监管部门,该科的一位办公人员表示,“有关‘钓鱼案’统统问办公室”。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则表示,“我们交通方面的发言人去市里开会了”。

  针对“钓鱼案”背后的潜规则,王姓工作人员表示,“我不拒绝采访也不接受采访,我们不提供任何看法”。在记者出示有效证件后,该工作人员以“媒体来得太多,无法证实你的记者身份”为由,要求记者与区委宣传部先行联系。

  截至发稿时,区委宣传部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据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说,正是因为之前应对媒体的高调态度,“说错了话”,才处于被动位置。因此政府部门决定采取保守状态,“不说话是最好的表态”。

  一个多月来,张军一直处于身心疲惫状态中。不过,他表示,他已经联合了十几位“钓鱼案”受害者,打算将官司进行到底。

  尽管江涛的案件尚未宣判,但等待开庭的郝劲松表示,“不要怕,我和张军都支持他。以前没胜过,并不说明以后也不可以!” (周凯莉)




[ 本帖最后由 顾汉现 于 2009-10-18 09: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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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8 09:32:05 | 只看该作者

佘宗明:钓鱼执法乃法治社会之耻

佘宗明:钓鱼执法乃法治社会之耻


2009年10月18日04:07  广州日报


  作者:佘宗明


  09-10-16日,媒体报道了两则新闻:一是上海“钓鱼执法”案牵出黑幕,上海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两年罚款5000多万元,很多系设诱饵查“黑车”所得。二是上海浦东新区18岁男子孙中界驾车善意载人,却被区城管局认定为“非法营运”。为证清白,孙不惜自残。(《中国青年报》、《新闻晨报》)

  “钓鱼执法”,说白了就是“试赂”逻辑,可我们的一些部门,却对这种“故设陷阱让人跳”的做法乐此不疲。

  古人说:刑赏之本,在正民风;苟为私利,则悖于旨。执法的目的,是为了教育人们遵纪守法,而不是假公权谋私利。交通执法大队对司机“钓鱼执法”,在“钓钩”们的合谋下,大量无辜司机被算计构陷,成了“欲加之罪何患无手段”的牺牲品。执法变成了赤裸裸的侵害,何谈正义?

  若“钓鱼执法”单纯是为了“宁可枉判三千,不可漏过一人”地打击犯罪,那还只是技术过失;可当“钓鱼”利益链形成,成为掺杂着利益算计的工具时,它的动机也就违背了制度设计的初衷。其代价就是,公民权利被自肥的权力侵害,恶性执法加大了社会的信任断裂。

  这几起典型案例中,被钓司机都是出于善心,答应载人一程,才被人钻了可乘之机。“助人”变成“落入陷阱”,善行反遭恶果,负面效应就跟随而来:人们看到别人有难时,会倍加警惕。在这种猜疑中,加深的是人们间的隔阂,加剧的是社会的冷漠。

  积弊多重的“钓鱼执法”,实为法治社会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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