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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如此"出国考察"的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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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3 10:37: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中国国内多家网站陆续上传和转载反映广东某区区长等十三人前往南非、土耳其、埃及等国旅游的视频后,“出国考察”事件今天终于有了结果,初步认定此行为公款出国旅游。二十一日下午,肇庆市委召开常委会听取市纪委对该事件的初步调查,并初步作出免去谭日贵端州区区委副书记职务,并责成其辞去端州区区长职务,对出国旅游涉及人员待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后作具体处理;责成端州区参与此次公款出国的所有人员作出深刻检查,并承担出国旅游全部费用……(2月22日《中新社》)

  事情发生后,2月19日,端州区政府综合科的伍姓主任告诉记者,2006年年初,谭区长曾带人出国考察过:“这次考察是经过省市领导批准的,目的就是为了招商,网上的那段视频是有人恶意报复的行为。”怎么刚过这么两天就变成了“初步认定此行为公款出国旅游”了呢?

  而在网上看新闻时,我还看到了一则题为《汶川地震后全国查处公款出境旅游案121件》的新闻链接。新闻中说,据中纪委消息,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中央纪委认真组织开展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全国共压缩出国(境)团组5189个,减少出访18416人;查处以各种名义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违纪案件121件,查处领导干部346名。(中新网1月6日)。那么,面对中纪委的严查,以上这次公款出国旅游咋也成了漏网之鱼了呢?还有,那位端州区政府综合科的伍姓主任说的“这次考察是经过省市领导批准的”的话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批准的人又该负什么责任呢?会负责任吗?

  2008年11月21日,网民“魑魅魍魉2009”偶然在上海轨道交通2号线的等车座位上捡到一个文件袋,里面的资料全是有关出国考察的文件,江西新余、浙江温州“出国考察门”事件因此而曝光。最终,当事两名官员丢官,多人受到处分。而这一次广东肇庆端州区领导“出国考察”事件同样发端于网络的曝光。那么,没被曝光的公款出国游到底还有多少?有些公款出国游可是连中纪委都查不到呀。

  事实上,那位武姓主任说的“网上的那段视频是有人恶意报复的行为”未必就不是实话,因为这种“偶然捡到”的本身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而他说的“这次考察是经过省市领导批准的”同样应该是实话,一位区长如果敢擅自出国半个月的话,不早就收到严肃处理了吗?还用网络去曝光吗?所以说,不论是此前的江西新余、浙江温州,还是这一次的广东肇庆“出国考察门”事件,从一定意义上来讲,这些受处分者也够冤枉的了,因为他们不过是“遭人恶意报复”而已,因为人家出国考察的本身是有“合法手续”的。所以,在处理当事人的同时,也该问问批准他们如此公款出国考察的领导都是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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