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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提高科研劳务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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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9 09:43: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海提高科研劳务费比例

发布时间:2009-3-8 20:0:10


上海提高科研劳务费比例


上海市科委和财政局3月8日宣布,为尊重科技创新活动中人力资本的投入,上海从即日起提高科研计划课题中的科研人员劳务费比例。

重较高的软科学研究和软件开发类等课题的劳务费开支比例,可以提高到不超过财政资助总额的50%。

同时,在劳务费的开支范围中增加引进人才费用。引进人才的资助标准在不突破该课题劳务费支出总额的前提下,由承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新政策还调整了劳务费的开支标准,其中课题责任人由原来每人每月2500元以内,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以内;课题高级研究人员由原来每人每月2000元以内,提高到每人每月3000元以内;课题参与人员由原来每人每月1500元以内,提高到每人每月2000元以内。

对于上海承担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的,上海市政府将按照课题实际获得的国家拨款总额的10%予以资助,这部分资助主要用于劳务费支出。

为了让经费真正用在“刀刃”上,上海市规定课题依托单位是项目经费使用的责任主体,必须对劳务费的使用进行审核,按实列支,加强管理。同时,政府主管部门也将展开全方位监管,一旦发现问题,除已拨付的经费全额收回外,还会将不良记录记入信用联合征信系统,情节严重的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上海市科委表示,科技创新决定上海未来发展,上海发展的关键是人才。因此,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人力资本的投入力度,显得尤为迫切而重要,而提高科研经费中的劳务费比例正是落实人才政策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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