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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行长酒后殴打收费员续:拘留两天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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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9 13:07: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醉酒并暴打公路收费员的被称为“最牛行长”的广州市商业银行天河南二路支行行长王安鹏,本月13日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10天罚款500元。但昨天有多家媒体爆料,称王安鹏已于15日被释放。

  假如媒体报道属实(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办公室对此未作相关回应),按警方行政处罚决定书,王安鹏13日执行拘留,23日方才期满,为什么15日就能释放?

  据称家有急事需处理

  根据有关条例规定,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据悉,王安鹏由其家属提出申请,说“因家里有急事处理”。但也有媒体指王已向银行提出申请“回去报到”。市民对此十分纳闷,如果是缓执行行政拘留,为什么会13日当天即拘留?如果是“家里有急事处理”可中间缓执行,那么究竟是什么急事?如果的确是急事急到可以缓执行,那么“王行长”还剩下的7天拘留期啥时能“偿还”?

  昨日,记者从南村派出所内部人员处了解到,王行长请假2天是回去交代单位事务,在昨日已经回到了南村派出所,“人家这么大一单位领导,单位肯定有很多事情的,他这样回去交代一下处理一下,也是合情理的。”知情人士跟记者说。这名知情人士还明确表示,离开的2天不算入执行的拘留时间,也就是说,王行长需要补回2天的拘留。

  常有关系户“请假离所”

  记者向一名熟悉派出所工作的知情人士了解情况,该知情人士明确表示:“请假回去处理单位事务肯定不符合相关规定。”按照惯例,只有那些特大的事情例如亲人病故之类的,才能由家属提出申请,请假回去,“回单位交代事务的说法肯定不成立的,一个大的单位也不会缺了这个领导什么事也办不成。”知情人士透露,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基层派出所放一些人请假回去一两天,也是很常见的,“能请假离所的,肯定都是有关系、有头有脸的人。”知情人士甚至表示,请假离所后,一般都不会重新回去拘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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