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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心理系主任孙时进呼吁:规范媒体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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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7 17:09: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复旦大学心理系主任孙时进在一篇已发表的论文《心理危机应对的社会心理思考和建议》中提到,自杀是一种“心理传染病”

  。各种新闻媒体对自杀事件的报道,各种书籍、电视节目中对自杀的不当态度,会在不同程度上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还缺乏足够识别能力和抵抗能力的青少年,可能诱发某些青少年的自杀行为。个别人会错误地认为,自杀或许是一个解决问题、获得解脱、令冤枉委屈自己的人感到自责和后悔的途径。因此,在遇到冲突挫折时,个体或许觉得自己处在极度的绝望之中,只有自我毁灭才是唯一的解脱方式。

  新西兰卫生部(the Ministry of Health)1999年发表的《自杀和媒体》(Suicide and the Media)在综述有关自杀的相关研究室指出,世界卫生组织已经将指导媒体报道作为自杀干预的六个步骤之一。最容易引发模仿性自杀的新闻报道有以下特征:头版报道或者敏感的标题;详细报道自杀方法;对自杀而引致的身体伤残很少提及;忽略了自杀者生前长期有心理不健康的问题;将引发自杀的原因简单化;自杀者知名度高,社会影响大;将自杀描述为一种流行现象;使人误认为自杀会带来好处等。

  世界卫生组织与国际自杀干预联合会(IASP)2008年编写的《预防自杀:媒体从业者指导》(Preventing suicide: A recourse for media professionals)中已经提到,媒体要淡化自杀报道,并就媒体的报道制订了一些指导原则:1、不附加图片或视屏,不将自杀方式描绘成无法解释或者浪漫或者神秘的行为;2、不对自杀方式进行详尽描述;3、切忌为自杀者歌功颂德或大肆渲染;4、不要使用煽动性的标题;5、报道标题的用词要谨慎;6、不要报道经常有人自杀的地点;7、关注自杀者的亲属等。我们建议宣传主管部门将以上一些指导原则作为我们媒体报道所应遵守的规定。

  孙时进认为,大众传媒在报道自杀事件时应持谨慎态度,应尽量指出自杀者实际有很多其他可以选择的途径,自杀不是唯一出路,以便尽量减少那些有自杀意念的人认为自杀是一种正确处理困难的方法、是一种可以理解的选择。

  以上建议,相信可以在应对自杀,降低自杀率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这些措施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逐渐推进。目前可以先从新闻媒体规范化的宣传开始,循序渐进,最终达到综合治理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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