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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惊爆又一“王帅案”:发帖被判刑,罕见上诉重审再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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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2 08:45: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内蒙古惊爆又一“王帅案”:发帖被判刑,罕见上诉重审再加刑

(南方都市报  左志英)

2009-4-19 8:27:00

吴保全两次发帖,两度被跨省追捕。

2008年,3月23日,在自己昔日的地里,失地农民刘忙则讲起亲历的征地过程,不禁失声痛哭。

●同是网上发帖,同是揭批政府大规模违规征地,同样遭警方跨省追捕,罪名同样是“诽谤”

●与“王帅案”顺应民意的收案相比,没有舆论关注的此案当事人更显孤独,至今身陷囹圄

因为网上发帖,王帅被河南灵宝市警方跨省抓捕,刑事拘留8天。在舆论持续关注下,河南省副省长兼省公安厅长秦玉海向公众道歉,灵宝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被停职,王帅获得783.93元国家赔偿。

但此时,同样因为网上发帖而被抓的39岁内蒙古男子吴保全,已在牢狱中被羁押整整1年。2007年和2008年,他两度被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警方跨省抓捕,第一次被刑拘10天,第二次以诽谤罪被判刑1年。吴不服而上诉,市中院以事实不清为由裁定重审。结果,在没有新增犯罪事实的前提下,刑期却从1年改判至2年。

4月17日,灵宝市公安局局长亲赴上海向王帅道歉,吴保全等到的消息却是:市中院维持原判。

第一次发帖:拘留10天

他只是帮朋友发帖而已。朋友同样被拘留10天

吴保全今年39岁,内蒙古乌海市人。十几年前做服装生意时,与鄂尔多斯的康树林相识。后来,吴保全迁家至青岛,做起了营养师,并开有一间小公司。两人常有联系。

2007年9月6日,吴保全在与康树林电话聊天中得知,康树林的农村老家被政府强行征地,低价买进,高价卖出,村民们苦诉无门。

吴保全建议,何不把这些情况发到网上,以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但康树林没有电脑,也不会上网,吴主动提出帮忙发帖。

第二天,题为《领导:你要杀你的农民姐弟?》的帖子出现在网上。

帖子里说到,鄂尔多斯市郊哈巴格希村和邻近的寨子塔村,5万多亩土地被强行征收,政府以最低250元/亩的低价征收,以最高82万元/亩的高价拍卖。而给农民的承诺,如每户0.5亩的蔬菜大棚,每人两亩水浇地且配备水里设施等,没有完全兑现。为此,村民连年多次上访,没有结果。从8月6日开始,几百号村民天天到鄂尔多斯市政府门口讨说法。政府非但不给解决问题,还派警察打人抓人,前后有20多人被拘押,几个老太太被打伤住院。

几天过去,跟帖寥寥。吴保全满怀歉意地打电话给康,说帖子没什么影响。

但让他想不到的是,9月16日,3名鄂尔多斯警察出现在面前,当晚坐飞机将吴带离青岛。

到达鄂尔多斯后,吴保全连夜受审,被告知因在互联网上公然侮辱诽谤他人罪而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

第二天,康树林也被抓,同样被行政拘留10天。

第二次发帖:再抓,逮捕,公诉

吴保全猜测与此前《网络报》的报道有关,虽然它佐证了帖子的内容是准确的

脏乱嘈杂中度过的那10天,吴保全感觉像一个世纪般漫长。但获释后,他没有迅速离开,而是进村倾听更多村民的说法,想把征地事件调查清楚。

哈巴格希村和寨子塔村的村民争相向吴保全大吐苦水。“震撼,气愤,泪水模糊视线。”吴保全后来在博客里这样写道。他发现自己不是说过头了,而是说得还远远不够。被朋友认为“一贯喜欢打抱不平”的他决定,再帮村民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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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8:47:58 | 只看该作者
内蒙古惊爆又一“王帅案”:发帖被判刑,罕见上诉重审再加刑(续)

实际上,在2009年4月14日的南都评论栏目和央视《新闻1+1》节目里,何兵已经表达了上述这些观点。当时,看到河南灵宝市政府还将审查“王帅案”的新闻时,他“火了”,“实在憋不住”,“半夜三更写了篇稿子。”想不到的是,“王帅案”余波刚了,他才松口气,火,现在又上来了。

发回重审:刑期一年变两年

相关检察院和法院工作人员私下表示,吴保全无罪,但“这是市里的案子,我们管不了”

“我要上诉!!!”拿到一审判决后,吴保全在日记中愤怒写道。

今年1月4日,鄂尔多斯市中院作出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理由是“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吴保全犯诽谤罪事实不清”。

吴保全满怀希望。2月19日,案件在东胜区法院重新开庭审理。与一审相比,控辩双方均未提出更多新证据。

庭审早早结束,前来旁听的40多名失地村民未有去意,强烈要求立即释放吴保全。东胜区人民法院一名副院长答应,下午放人。

当天,被关押了10个月的吴保全获取保候审,洗了澡,理了发。他以为,无罪获释之日近在咫尺。

第二天上午10时许,吴保全接到法院电话,让他去法院签字。结果,自此一去无回,第三次被关押。

吴保全感觉不妙。3月10日,重审判决书转到他手中:诽谤罪成立,判有期徒刑两年。

这意味着,如果他不上诉,入狱近一年的他很快就会出狱,但现在,他必须为他的“不服一审判决”而付出代价。

“有律师称,这是我国目前网友发帖构成诽谤获刑最高的案件。”一直关注鄂尔多斯征地事件的《网络报》记者李江涛撰文说。

重审判决书中,没有看出对吴保全新的指控罪名和证据,但对犯罪后果的描述,从一审时的“危害了本地区作为全国先进市区的社会发展秩序”变为“严重危害了本地区作为全国先进市区的社会发展秩序”。

吴再次上诉。4月17日,他得知,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他已想好下一步:申诉。

对于两份事实依据大体相同、结果却不一样的判决书,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第一次裁定为“事实不清”,第二次则裁定为“维持原判”,间接承认“事实清楚”,原因何在?

“没法说。”鄂尔多斯市中院一名工作人员称,这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肯定掺杂了政治因素。如果严格遵照法律判决,结果不会变成现在这样。“不光我解释不清楚,领导来了也解释不清楚。”

参与合议过吴案的该院刑事庭副庭长刘银福称“这个没法说”。他一再重复,裁定是审判委员会做出的,吴如果不服判决,可以走法律程序。面对记者一行几人的追问,他多数时间保持沉默,一会摆弄打火机,一会扯过一叠报纸似看非看。

“很难说,不好说,说了会惹麻烦。”东胜区法院一名法官私下表示,“吴保全有罪证据很少,基本没有。凭我的良心,凭法律原则,我都认为他无罪。”

东胜区检察院一名检察官透露,在提起公诉之前,曾开会讨论是否起诉,“当时在会上,我们签字是无罪,后来领导说,这是市里的案子,我们管不了。”

北京旗鉴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原则毫不讳言地指出:“这绝对是打击报复。”

被告上诉后发回重审的案件,是否适用于“上诉不加刑”原则?学者、律师对此说法不一。刘晓原认为,该原则适用于二审,不适用于一审,而发回重审属于一审。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却认为,“这是基层法院钻法律的空子,打擦边球。”他说,同一个罪名,没有新增犯罪事实,何以加刑?实质上违反了“上诉不加刑”原则。

“我们没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刘银福如是表示。

吴保全的爱与哀愁

因帮村民维权,妻子与他离婚。他在狱中给女儿写了2厘米厚的书信,却没能寄出

“政府如果能把农民该得的给农民,我受再大的委屈再大的压力都没关系。”吴保全至今不后悔卷入千里之外的纷争,誓称将帮农民维权到底。

吴保全入狱前开过几个博客,以“做个正直的人!一定要说真话,办实事”、“为天下说不平”等字句自勉。他喜欢读书和摘抄,有名言警句,也有草根至理。5·12地震时,他托人捐了两万多元日用品。

“很有头脑,很会说。”旁听过吴案的村民都说,吴保全比律师讲得还好。

每有村民来探望,吴保全总是鼓励对方,一定要齐心协力坚持维权。

“在康巴什新区,没有吴保全一分土地、一个亲人,只有一个朋友。他为我们付出这么多,我们非常感动。”多名村民表示。

吴保全深受村民信赖,但他不愿提及内心深埋的痛苦。第一次被抓获释后,妻子要求他不能再介入村民维权之事,否则离婚。他不听,妻子后来离他而去,女儿成了他身边最亲的人。但现在,他已经一年没有见到女儿了。他在狱中给女儿写了2厘米厚的书信,却一直没能寄出。

4月16日,河南省副省长兼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表示,在“王帅案”上,公安机关执法有错,已做撤案处理,进行了国家赔偿,并派专人赴上海当面向王帅本人道歉。诽谤罪需两个要件,一个是自诉案件,二是对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造成严重危害。这两条,王帅都够不上。此事暴露出公安机关随意执法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是吗?”第一次听说此事,满脸络腮胡子的吴保全只是呵呵一笑,再无多言。

如果申诉无果,他将在监狱里继续1年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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