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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多次性侵弟妹后怕被揭发 在山岭中将其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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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1 14:03:0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正义网

2017年03月21日



正义网梧州3月20日电(通讯员 蒋强)近日广西蒙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某。

  2013年梁某离婚后从鹿寨县嫁到了蒙山县陈塘镇的一个小山村。梁某性格内向、不喜与人交流,经常待在卧室内。某日,梁某丈夫的胞兄陈某某趁弟弟外出时闯进了梁某卧室,对梁某进行了强奸。事后,陈某某对梁某进行了一番威胁,梁某只好忍气吞声。此后,陈某某多次趁其弟弟外出时闯进梁某的卧室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但梁某性格软弱,不敢将此事告诉丈夫和娘家,只好自己以泪洗脸。

  2017年1月10日,梁某的丈夫外出了,梁某不堪受辱决定收拾行李离开家,陈某某得知弟妻梁某离家出走后,为了隐瞒自己曾多次强奸梁某的事实,害怕梁某揭发自己的丑行。于是,陈某某到其胞弟家拿了一把柴刀和一把羊角锤后骑摩托车追赶梁某。陈某某在一路口附近追上梁某并威胁梁某回家,梁某不从并扭头就走。陈某某一直尾随在梁某身后,当梁某步行至离路口约30米的山岭处,陈某某突然抓住梁某的后衣领,并拿柴刀架在梁某喉咙上威胁梁某回家。不成功后,陈某某即用柴刀在梁某喉咙部位抹了一刀,致使梁某流血过多当场死亡。随后,陈某某将凶器丢弃在案发现场,并马上回家洗澡、吃饭,不久陈某某再次骑摩托车到案发现场藏匿梁某的尸体,其后伪装帮助其弟报警寻找失踪的梁某。

  1月12日,梁某的尸体被群众发现后,公安机关通过排查、走访后发现陈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审讯后,陈某某对杀害梁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陈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其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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