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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员疑遭前妻勒索自杀和企业家婚变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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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3 18: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程序员疑遭前妻勒索自杀和企业家婚变法律风险防范

2017年09月12日17:13 南方都市报

  (原标题:程序员疑遭前妻勒索自杀和企业家婚变法律风险防范)
  法的精神
  吴杰臻专栏
  据媒体报道,记者从警方获悉,手机应用软件WePhone开发者苏享茂跳楼自杀。其自杀前发帖称遭前妻索要1000万元和房产赔偿。苏享茂的哥哥发布声明称苏享茂因不堪女方骚扰跳楼身亡,经家属报案,目前警方正在调查。(9月10日《北京青年报》)
  读完这则报道后,我百感交集。作为长期专注于离婚案件的律师,我见识过在离婚中的丑陋百态,以及被无限放大的贪念和人性之恶。
  在婚姻的功能变得多样化、需求个性化以及女性劳动力得到解放之后,婚姻就变得越来越脆弱。这个紧密而又脆弱的婚姻关系,在某种意义上,会演变为最危险的社会关系。W ePhone创始人事件,再次说明了这个道理。
  从这个事件中,我们发现W ePhone创始人被抓住的两个把柄是:1.偷税漏税,2.公司运营的网络电话涉嫌非法经营罪。如果W ePhone创始人不答应对方的条件,对方就把这两件事情举报到公安机关。
  怎么看待这两个所谓把柄呢?
  首先,偷税漏税,涉嫌逃税罪,任何企业或有钱人都有可能涉及到。但,根据《刑法》第201条规定,经税务机关通知后补缴,已受行政处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反正钱被补缴税款和滞纳金了,对方也分不到,这个本身不需要太担心的。
  其次,网络电话涉嫌非法经营罪。不可否认,在10年前,经营网络电话,触动了某些集团的利益,在法律不明确的情况下,动用公权力打击网络电话业务时有发生。但这都是过去式了!现在法律对非法经营罪的入罪门槛越来越高,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动用这个“棒子”来维护垄断了。前段时间,炒得沸沸扬扬的内蒙古“王力军收购玉米被判非法经营罪”最后也以无罪收场。司法解释早就明确:非法经营罪中所谓违反的“国家规定”,是指法律和行政法规,而不是其他部门规章。如果能以“非法经营罪”对W ePhone进行打击,某些公司早就动手了,还用等你来举报吗?
  这位W ePhone创始人,主要是对法律责任没有充分的认知,缺少强大的心灵去面对离婚所带来的压力,无限放大对方在公安机关所谓的人脉资源,最终失去了解决问题的希望。
  总而言之,这两个所谓把柄是可以通过法律被化解的。但当事人没有做到!
  这个事件,更加印证了我在以往文章中所提到的———离婚中最有用的筹码是刑事犯罪。一方一旦有了真正的刑事犯罪证据,另一方是很难化解的。
  如果掌握刑事犯罪证据的一方,用于维护自己应得的财产,那么所遭到的风险相对也是小的。毕竟,这是在实现公道。如果掌握刑事犯罪证据的一方,用于获取非法利益或过分地获得不属于自己的财产,那么事情就会变得更加糟糕。W ePhone事件就是一个例子,经过媒体的报道,后续公安机关会介入调查是否存在敲诈勒索,女方这会估计都被吓坏了吧。
  夫妻关系,之所以能成为最危险的社会关系,是因为夫妻之间共同生活、经营过于密切,财富积累过程的各种灰色地带,往往会被对方掌握。离婚的时候,一方非理性地秋后算账,另一方就很容易遭到“团灭”。更何况,在有些婚姻里,本身有些人就是冲着对方的财产而去。
  看看近年来的新闻,可以发现不少企业家吃尽了离婚的苦头。土豆网创始人王微因离婚导致公司IPO受阻;真功夫创始人蔡达标因离婚导致牢狱之灾;赶集网创始人杨浩然与前妻王宏艳的离婚官司更是从美国打到中国,从被控恶意转移财产,到起诉婚姻无效,结果至今遥遥无期;钢铁大王杜双华与前妻宋雅红离婚官司导致其旗下的日照钢铁集团与山东钢铁集团的重组就此搁浅,无限延期。
  对于一般民众而言,婚变本是家务事,但对于企业家而言,一朝处理不慎,他们的婚变就会成为广受媒体关注的经济事件,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
  既然伤不起,那么企业家怎样才能防患于未然呢?怎样才能使企业在离婚过程中仍能正常运转,蒸蒸日上呢?这是摆在企业家面前的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
  企业家婚变,不但涉及到婚姻法、继承法,还涉及到公司法、证券法、财税法,因此需要技术精湛的律师参与其中。企业家婚变,不但涉及到财富分割的多寡,还涉及到公司的安危、事业的成败,因此企业家伤不起。
  为了未雨绸缪,企业家婚前就应该委托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对婚前财产的范围、经营使用方式、收益分配作出适当约定,以免发生纠纷时,账数不明。
  对于夫妻档企业,为了公司长远发展,企业家也应该委托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适当设置,以免发生纠纷陷入公司管理僵局。
  事实上,婚姻家庭律师在企业家婚变时产生的作用远非于此。总而言之,未发生婚变时,企业家应该委托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其提供服务,尽力预防发生婚变;发生婚变的,企业家更应该委托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救火,以将损失降到最低。
  婚姻与事业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两个方面,两者都取得成功,才是真正的成功。企业家不能认为事业才重要,婚姻无所谓,其实攘外必先安内,后院起火烧起来也是不留情面的,分分钟让你一辈子辛辛苦苦攒起来的家业瞬间化为灰烬。
  爱情是美妙的,但没人能够确保这份感情天长地久。当爱已成往事,夫妻缘分已尽时,企业家与配偶之间如果不能好聚好散,由婚变引起的财产纠纷、股权变动,可能会将企业拖入万丈深渊,甚至沦至万劫不复之地。
  (作者系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暨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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