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找回密码
搜索
查看: 902|回复: 0

不懂法真可怕!男子撞人逃了16年 自首被判1年10个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5-27 14:0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懂法真可怕!男子撞人逃了16年 自首被判1年10个月

2018/05/26 北京日报

  16年前,宋某驾车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隐居在小渔村不敢与家人联系。16年后,宋某不堪心理折磨在家人劝说下投案自首。记者昨天从密云法院获悉,宋某因交通肇事罪获刑一年10个月。

0 (1).jpg

  2002年6月末的一天,适逢阴雨天气,宋某驾驶挂斗车行驶至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某村道路口时,与附近村民李某驾驶的农用三轮车相撞,致农用三轮车上乘坐的中年男子忠某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宋某陷入慌乱,并趁乱逃到事发现场对面山坡上树林中,待警察处理完事故现场离去后逃逸。随后宋某开始了长达16年的逃逸生活。期间警方多次寻找宋某并上网抓逃,均未能抓获宋某。

  2017年11月30日,逃逸近16年的宋某在自己儿子的陪同下前往密云区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此案的承办法官苏小琴介绍,宋某今年60岁,其在归案后交代,当年事故发生后,自己非常慌张,从现场逃离后辗转到了山东省沿海地区的一个小渔村隐藏起来,日常就靠给人打渔、打短工生活。事发大概两年后,宋某曾与儿子联系过一次,当时他用当地的公用电话给儿子大学宿舍打过一个电话,给儿子报了个平安,但没有告诉儿子自己在哪儿。此后的十几年里,宋某再没与家人联系过。据宋某交代,这十几年里他颠沛流离,度日如年。去年年底,宋某在辗转与儿子取得联系,并在儿子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宋某归案后,对死者忠某的家属做出了经济赔偿,并取得了对方谅解。

  法院认为,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后果,并负事故主要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惩处。宋某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鉴于其系初犯,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对其减轻处罚,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10个月。









(華成旅行最便宜 03-3833-9823)

华成旅行社  欢迎来电咨询:

电话:03-5688-1863  / 03-3833-9823
FAX :03-3833-9873  / 03-3834-5891

soft bank 电话:080-3084-4389   担当:小马  微信号:huacheng858
soft bank 电话:090-2172-4325   担当:小于  微信号:TYOSCL4325
soft bank 电话:080-3398-4381   担当:小郭  微信号:08034162275
soft bank 电话:080-3398-4387   担当:小李  微信号:huacheng4387
soft bank 电话:080-3398-4362   担当:小何  微信号:huacheng602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都市网 | 服务条款 | 开放平台 | 广告服务 | 商务洽谈 | 都市网招聘 | 都市网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版权所有

手机版|小黑屋|Comsenz Inc.  

© 2001-2013 源码论坛 Inc.    Powered by Weekend Design Discuz! X3.2

GMT+8, 2024-3-29 03:21 , Processed in 0.240182 second(s), 43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